歐洲港口清關規定
根據當地海關的要求,所有至比利時安特衛普港或經安特衛普港中轉的貨物,提單必須顯示詳細的品名——不僅要顯示外包裝的數量,而且要顯示外包裝內具體的品名及其數量。如果沒有詳細的品名信息,比利時海關系統將自動拒絕該票數據的輸入,可能會影響您的貨物在目的港的正常清關和中轉。因此,請在提供提單資料時體現品名的明細清單。
CONSTANZA(ROMANIA)
請提供收貨人和通知人的公司名稱、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(電話和傳真),海運費到付和第三地付款的貨物,收貨人一欄不能顯示為“TO ORDER”或“TO ORDER OF XXX”,必須為目的港當地真實的收貨人,且必須是在羅馬尼亞注冊的公司,而非個人、銀行或外國公司等。若通知人為個人,發貨人必須提供通知人的護照號碼、電話和傳真。
GENOVA/NAPOLI /TARANTO(ITALY)
根據當地海關要求,所有至意大利的貨物,除一個提單號對應一個柜子的提單類型之外,其他貨物請在提供提單資料時提供商品的品牌;若無品牌,請在提單資料上注明“NO BRAND”。
ILYCHEVSK/ODESSA (UKRAINE)
發貨人必須提供收貨人和通知人的公司名稱、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(電話和傳真),海運費到付和第三地付款的貨物,收貨人一欄不能顯示為“TO ORDER”或“TO ORDER OF XXX”,必須為目的港當地真實的收貨人;若通知人為個人發貨人必須提供通知人的護照號碼、電話和傳真。
LATTAKIA & TARTOUS (SYRIA)
1、根據當地海關要求,所有至敘利亞港口的貨物(如LATTAKIA、TARTOUS),提單都必須顯示發貨人、收貨人和通知人的公司名稱、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(電話和傳真)。此外提單所示件數、體積和重量也必須同實際一致,任何不符將有可能產生海關罰金。
2、根據當地海關的規定,自2005年1月19日起,所有運往敘利亞的汽車類貨物,提單和艙單上必須體現底盤號碼(CHASSIS? NUMBERS)。為避免海關罰款,請客戶務必在截止提單時間之前提供該號碼。
PORT SAID / PORT SAID FREE ZONE / PORT SAID PUBLIC FREE ZONE
(EGYPT)
貨物至埃及塞德港,且承運條款為“CY-CY”時,卸貨港(PORT OF DISCHARGE)一欄可顯示為“PORT
SAID/PORT SAID FREE ZONE/PORT SAID FREE ZONE IN TRANSIT”,但提單上的最后交貨地(FINAL PLACE OF DELIVERY)一欄必須為空白。
若收貨人需要自行安排內拖,為方便收貨人在目的港清關,可在品名描述欄作如下闡述:
“FOR CARRIAGE TO/IN TRANSIT TO XXXXX(須顯示的最終交貨地)AT RECEIVER’S RISK AND ACCOUNTS”